2017年6月14日13時10分許,在G104線822KM+700M處,蘇CDN028號重型自卸貨車與檀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,致檀某當場死亡,肇事司機棄車而逃。
當天傍晚一名賈姓男子主動到交警大隊事故股投案自首,并聲稱自己是肇事貨車的駕駛?cè),然而,民警在詢問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賈某對事故現(xiàn)場的許多表述與實際不符,遂對其肇事嫌疑人的身份產(chǎn)生了懷疑,經(jīng)過民警再三質(zhì)問,賈某最終承認肇事離開現(xiàn)場的不是他,而是他的親侄子,睢寧縣雙溝鎮(zhèn)38歲的賈某某。
得知這一消息后,民警迅速將肇事司機賈某某捉拿歸案。此時,面對民警審訊,賈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駕駛蘇CDN028號重型自卸貨肇事后逃逸并讓他人冒名頂替的犯罪事實。
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劉志勝報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