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8日下午,睢寧一男子因涉嫌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被公安機關處以罰款伍仟元、駕駛證記12分的行政處罰。
3月1日上午10時許,一輛白色寶馬轎車緩緩停在了睢寧交警大隊卡口中隊的門旁,可駕車男子剛一下車就被民警團團圍住。原來這是一輛套牌車,這輛車于前一天下午,第一次出現在轄區(qū)某路段的時候,民警就已經注意到了它的存在并通過圖偵系統(tǒng)已將其列為緝查布控的重點車輛,沒想到他自投羅網。
3月1日上午10時許,一輛白色寶馬轎車緩緩停在了睢寧交警大隊卡口中隊的門旁,可駕車男子剛一下車就被民警團團圍住。原來這是一輛套牌車,這輛車于前一天下午,第一次出現在轄區(qū)某路段的時候,民警就已經注意到了它的存在并通過圖偵系統(tǒng)已將其列為緝查布控的重點車輛,沒想到他自投羅網。
據寶馬男供述,由于自己平時開車不注意,經常會出現違章,因此出此下策使用了套牌以躲避電子眼的抓拍。沒想到今天自己來交警隊處理違章,一時僥幸就沒有摘下來,結果還是被民警發(fā)現了。這正應了那句古話“要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”
全媒體通訊員劉志勝 劉福建報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