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,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高質量的商品,但商品的優(yōu)劣程度往往參差不齊。經營者應當誠信自律,不做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之事,欺騙消費者,否則就可能被投訴,接踵而至的就是曝光和處罰。
為裝修新房,韓某從睢寧縣介仁藝術門窗店購得最新型正版3D無漆木門,并于當日簽訂了定制合同單,共花費20000元。后韓某發(fā)現(xiàn)木門存在開裂、鼓包、起皮等質量問題,遂將木門型號上報至3D木門官方廠家,但客服告知其官方廠家并未生產過該型號木門,確認該木門并非3D木門廠家的產品。后韓某與該門窗店協(xié)商退貨未果,遂以商家未能守信踐諾、欺騙消費者為由將門窗店訴至法院,請求退還貨款并支付三倍賠償。
因被告的失信行為構成銷售欺詐,法院遂判決該門窗店退還貨款20000元,并支付三倍賠償60000元。